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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9/12/9 18:00:00

      为做好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以及促进广州市与港澳开展研发项目合作的相关工作,现组织征集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9时至2019年12月30日17时。



一、支持方向

   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专题属市科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共包括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补助、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三个支持方向。支持领域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慧城市、新一代信息通讯、新一代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科技。具体每个支持方向的支持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等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组织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我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我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 情同意函作为附件。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我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 用并通报。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17时。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 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八、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综合业务咨询:83124169、83124067,金若谷、陈聪颖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
附件:1.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pdf

        2.企业授权委托书.doc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4.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pt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5日